一、適用對象:推薦機關主動推薦之團體或個人、申請推薦的團體或個人。
二、申請推薦之團體或個人,應依參選獎項及填寫說明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列印申請表1份(內含系統產生1組申請序號)經服務機關逐層核章,併同佐證資料電子檔1份,參選個人獎項者應一併列印「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1份親筆簽名或蓋章,於112年5月31日(星期三)送達推薦機關辦理初選。
三、申請表為A4尺寸,內文字體為標楷體14號字,請先行瀏覽/下載申請表格式,準備下列資料,撰擬草稿:
(一)圖書館/個人簡介:含主標題(15字為限)及內文(250字為限)。
(二)推薦理由:600-800字短文,含標題及內文以綜合說明推薦理由及貢獻。
(三)具體事蹟:以5000字為限,以110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期間重要事蹟,依時間先後分點條列說明。
(四)佐證資料PDF電子檔:請對應於具體事蹟順序提供佐證資料,尺寸為A4,每冊限300頁,最多上傳3冊,無須列印紙本。
(五)彰顯貢獻事蹟之影像清晰照片8張電子檔,檔名格式為「獎項_參選者全銜_圖說」,解析度至少300dpi,圖片大小至少2M。
(六)「傑出圖書館館員獎」、「傑出圖書館主管獎」、「地方首長獎」及「特別貢獻獎個人組」等個人獎項參選者,請準備近半年「正面個人生活照」1張,身體比例至少占照片的1半,以半身照為宜,檔名格式為「獎項+參選者全銜」,解析度至少300dpi,圖片大小至少2M。
四、草稿檔案請申請人自行保管,僅作為編輯文稿、定稿前單位內部陳核用途,定稿後仍應於本網站完成「線上申請」程序。
五、請點下方申請獎項按鈕進入「申請表」頁面,依各項欄位說明填寫及上傳檔案(佐證資料、照片),填寫完畢按「儲存」,系統將寄送申請表連結網址至指定電子信箱,申請者可點連結進行資料修改。
六、確認參選者姓名/機關全銜、基本聯絡資訊及各項欄位填寫完整且正確無誤,請點「送件申請」,系統將自動產出申請表PDF格式,內含1組申請序號,並有教育部部徽浮水印,個人獎項申請表一併產出「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寄送至指定電子信箱。
七、請列印申請表1份經服務機關核章,「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須參選者親筆簽名或蓋章,併同佐證資料電子檔1份,於112年5月31日(星期三)送達推薦機關辦理初選。
八、推薦機關完成初選後,如欲通知受推薦之團體或個人修正申請資料,請依說明二重新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列印申請表1份(取得新的申請序號)經服務機關逐層核章,併同佐證資料電子檔1份,個人獎項應一併列印「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1份親筆簽名或蓋章,儘速送回推薦機關,依新的申請序號填列推薦名單。
九、因應教育部公告「第二屆教育部圖書館事業貢獻獎」推薦受理期限延長至112年8月21日,請推薦機關主動推薦並完成初選程序,請依上述說明填寫受推薦者申請表(個人獎項含個人資料聲明書),列印紙本1份逐層核章,佐證資料無需檢附電子檔或紙本資料。賡續進入「推薦名單」頁面填寫資料。
申請獎項 |
參考格式 |
標竿圖書館獎 [申請已截止] |
檢視 |
傑出圖書館館員獎 [申請已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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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出圖書館主管獎 [申請已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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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首長獎 [申請已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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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貢獻獎-團體組 [申請已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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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貢獻獎-個人組 [申請已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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