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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教育部圖書館事業貢獻獎實施計畫」推薦機關推薦期限延長至112年8月21日

一、教育部發布之「第二屆教育部圖書館事業貢獻獎實施計畫」,推薦機關推薦期限原訂於112年7月31日截止受理,為廣邀各類圖書館之團體與個人參與,特將推薦受理期限延長至112年8月21日。後續公告獲獎名單及頒獎典禮時程,亦將配合順延。
二、奬項類別包含「標竿圖書館獎」、「傑出圖書館館員獎」、「傑出圖書館主管獎」、「地方首長獎」及「特別貢獻獎」,竭誠歡迎踴躍推薦對圖書館經營及圖書館事業發展傑出貢獻之團體與個人。
三、請推薦機關主動推薦並完成初選程序,至本活動網站(網址:https://moeacl.ncl.edu.tw)填寫受推薦者申請表(個人獎項含個人資料聲明書)及推薦名單,列印紙本1份,申請表請逐層核章,推薦名單應加蓋機關印信,佐證資料免附,於112年8月21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函送國家圖書館(地址:10020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0號)參加決選,逾期不予受理。
四、本案委請國家圖書館辦理本活動,有關推薦表填寫及送件事宜,請洽詢國家圖書館聯絡人:吳美琦專員,電話:02-23619132分機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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